根据学校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班学生分流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做好2024年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光电工程学院组织了2021级电子科学与技术卓越班学生第二次分流的相关工作。现将分流结果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向我院反馈(xjhu@xidian.edu.cn)。
光电工程学院
2024年7月8日